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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自考四大新变化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晚报 更新时间:2006-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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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获悉,2006年自学考试将有一些新变化。

  一是部分本科专业的“加考课”简化分类。考虑到专科中的复合型专业越来越多,为了便于考生把握相关知识和了解加考课程,有关部门拟简化专业分类,如: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现在分3款进行“专接本”:1款直接考,2款加考3门,3款加 考5门。
新的调整方案将按大的学科归类为2款:如1款为经济管理类专业直接接考,2款为其他类专业加考2门。

  二是“免考课”中的四、六级英语政策将有调整。前不久教育部公布了“四、六级”考试改革方案,今后将不再设置合格线、不再发放合格证,是否与学位挂钩也由学校自定。因此在自考中用“四、六级”合格证免外语的政策就失去了基础,预计将作出适当调整。

  三是针对现行计划执行中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将从管理上予以解决。比如:一门课程的合格成绩不能专、本科用两次,将调整为:凡自考生无论在哪个专业、专科还是本科,只要同一门课(名称相同、代码相同、学分相同)即可在自学考试中通用。

  新旧课程的顶替关系依然执行但有了新的规定,简单说就是:A=B,B=C,但A≠C。例如:第一执行期的“法学概论”课程(A),第二执行期时调整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B),前者可以替代后者在第二执行期办理毕业即A可以顶替B。第三执行期又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调整为“法律文书写作”(C),则B可以顶替C在第三执行期办理毕业。“法学概论”不能顶替“法律文书写作”在第三执行期办理毕业。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可能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仅供参考。
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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