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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中介将受机构监管 不良记录网上公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精品学习 更新时间:200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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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国内所有自费留学服务中介机构及中外合办的教育考试等将有专人监督。教育部昨天正式公布,将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特设教育涉外监管处,专门对我国各类教育涉外活动实施行政监管。据介绍,目前全国共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712个,经审批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270个、外籍人员子女学校52所。其中在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等教育涉外活动中,存在不同程度的秩序混乱现象。 新成立的教育涉外监管处主要职责是对我国各类教育涉外活动实施行政监管,指导和督促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对违法违规案件依法进行查处等。 针对自费留学中介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教育部表示将采取四项具体措施:一是建立教育涉外服务和监管对外宣传信息网,公布有关政策、出国留学项目名单、合法中介机构名单及其业绩、受表彰或处罚情况;二是加强对境外教育机构的资质认证;三是通过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逐步使既无规模、也无特色以及经营不善的中介退出市场;四是逐步实行中介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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